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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职工赔偿新规标准可达60万

发布时间:2015年2月5日  来源: 广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gzhgshlaw.com/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黄毅昨指出,“提高工伤死亡职工赔偿标准”这项政策进一步加大了事故的成本,从而达到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制约作用。另外,这一调整不会增加欠发达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负担。
  此前2010年7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peichang)标准。
  黄毅表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把一次性赔偿的标准提高到按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来计算,这就等于把过去一次性赔偿的标准提高了一倍。因为过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所做的规定,一次性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来计算的,大体算了算也就是15万。但是如果按照《通知》的标准来计算,大体可以达到34万,提高了一倍。同时要求在支付一次性赔偿的同时,还要支付丧葬费用以及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体算来大致在6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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