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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童工致残需赔偿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日  来源: 广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gzhgshlaw.com/

  “我最大的愿望是凭一己之力,把家里的小土房改造成温暖的大砖房,并能找到我出走多年的母亲!”昨日下午,年仅15岁的小同军躺在汉口一家医院的病床上,右手裹满纱布,眼里噙着泪,一脸稚气。数天前,他在工厂操作机械时,不慎将右手食指割掉,因伤势严重,被转至武汉。但他因此落下终身残疾。
  “手指再没有完全复原的可能。”听到医护人员的回答,小同军再次流出了辛酸的泪水。
  母亲患精神病走失
  小同军来自广水农村,因为家庭贫穷,父亲40多岁才娶了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本以为就此能有个完整的家庭,哪知在小同军出生后不久,母亲还是丢下了未满月的小同军出走了,再也没回来过。
  小同军由父亲一手带大,与丧失劳动力的大伯同挤在一幢岌岌可危的小土房里,“房子的裂缝都可以放一只手进去了!”其堂叔告诉记者,“他父亲都60多岁了,每年都只能靠挑扁担和捡废品过活,连孩子的伙食费都支付不了。”
  据了解,小同军就读于当地一中,每个星期至少得交80元钱的伙食费,然而对于贫苦的小同军来说,获得10元钱都是奢望。
  11岁挑起家庭重担
  “我家的房子已经快倒了,现在只能用一根一根的木桩支撑着,就像长了很多脚一样。”小同军在谈到他家的小土房时形容。
  小同军11岁的时候就已经挑起家里的重担,帮父亲干农活。“凌晨1点起来是常事!”从他家到集市上需要步行两个小时,但为了生计,他和他父亲也不得不挑起百来斤重的菜,摸黑往集市上赶。
  小同军有时也会捉一些鳝鱼和蛇,卖钱补贴家用。“有一次还卖了100来块钱呢!”小同军难得露出羞涩的笑容,“最难忘的事情是在13岁那年去工地当小工,一趟又一趟地搬砖,手都磨裂开了,但是还是要继续搬。那一次出去打工也让我学到很多”。
  即使生活如此艰难,也没有让坚强的小同军丧失继续读书的信心。“往往别人花一个小时学习,我就要学习两个小时!小时候的梦想就是长大了当一名警察,找到妈妈!”
  然而不幸的是,在小同军读初二时,他家里已经拿不出每星期80元的生活费了。
  想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辍学后的小同军于去年12月孤身来到随州市的一家医疗器械厂,主要从事口罩制作工作。
  “我只是想帮父亲多分担一点,找回我的母亲,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小同军说,一直以来这都是他的心愿。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刚刚盼到能拿工资了,结果出了安全事故。”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王亚军律师表示,小同军家人可依据“侵权法”要求当事工厂进行赔偿。由于该工厂涉嫌非法使用童工,当地劳动部门应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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