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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上负伤﹐当时未察觉﹐事后发作还能认定为工伤吗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3日  来源: 广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gzhgshlaw.com/

工作岗位上负伤﹐当时未察觉﹐事后发作还能认定为工伤吗
  彭自强系包装公司职工﹐2002年11月2日下午﹐公司领导指派其辅助说明搬运机器设备﹐搬运中扭伤腰部﹐当时只觉腰部酸痛﹐同事帮其按摩几下﹐感觉无碍﹐没有向公司报告﹐就下班回家了。第二天早晨起床时感觉腰臀腿足痹痛﹐行动困难﹐到医院检查诊断为右梨状肌损伤﹐并进行住院治疗﹐11月7日彭自强向公司提出工伤待遇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上报﹐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处调查属实﹐认定彭腰部受伤为工伤。
工作岗位上负伤﹐当时未察觉﹐事后发作还能认定为工伤吗
  本案涉及的问题是职工负伤当时未报告﹑事后发作被确诊﹐能否认定为工伤。职工工伤有轻重之分﹐只要有可靠证据证明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负伤﹐并有医院诊断证明的﹐一般就应属工伤。本案中﹐彭自强受企业领导指派搬运机器设备﹐属于从事企业生产工作活动﹐期间扭伤腰部﹐当时感觉不重﹐未报告公司﹐但现场同事发现并能作证﹐情况属实﹐又根据医院诊断为腰部扭伤导致右梨状肌损伤﹐故此﹐应当认定为工伤。现行政策要求﹐工伤报告的治疗要及时。这样做才有利于工伤职工的治疗和康复﹐也有利于认定工伤的调查取证。特别是一些扭伤﹑拉伤等轻伤﹐如果不及时治疗会使伤情发展加重﹐或者变成陈旧性疼痛﹐很难确定是工伤或非因工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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