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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四十岁也是劳动力

发布时间:2018年1月16日  来源: 广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gzhgshlaw.com/

  ●在一些企业眼中,一过35岁,劳动力就成了“鸡肋”,超过40岁干脆不算劳动力了。这种人为制造的“招工难”不值得同情,反倒是如何保障大龄劳动者的公平就业权更应引起重视
  “劳动力不够用了”——企业纷纷在嚷。
  你看,“用工荒”在时间上已成常态,而不仅发生在年底年初。“招工难”不再局限于东部沿海,四川、河南这类劳动力大省同样存在。劳动密集型产业“梯度转移”至中西部,土地有了、厂房建了,却在为“找不到工人”着急,甚至逼得一些地方政府亲自出面到技校、职高助其“招兵买马”。
  企业招人真这么难吗?或许更应该关注一些招工细节。富士康落户四川,预计需要普工二三十万。招工的条件,性别看不出歧视,学历要求不苛刻,技能方面更不是非高级技工不可,完全没干过的也行,但有一条“硬杠杠”——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18—35岁”,这几乎成为企业招聘普工的通用准则,有的企业甚至要求“低于28岁”,实在招不到人、生产线上又急着“等米下锅”,咬咬牙放宽标准也严禁超过40岁。在这些企业眼中,一过35岁,劳动力就成了“鸡肋”,超过40岁干脆不算劳动力了。
  从允许进入劳动力市场的16岁到法定退休年龄60岁(女工目前为50岁),不出意外,一名劳动者的职业生涯可达40年左右。40岁以上者一律弃用,相当于早早放弃了一半的劳动力市场。还以四川为例,资料显示,这个传统的劳务输出大省目前有农村富余劳动力2300万,其中,16—35岁的青壮劳动力约占47%,36—55岁的大龄劳动力约占53%。恰恰是由于企业把相当一部分大龄劳动力排除在招工范围之外,造成了近年来愈演愈烈的用工结构性矛盾——“招工的招不到,找工作的找不到”。农民工,过了35岁通常很难找到新工作,薪水开始走下坡路;过了40岁,如果没有过硬的技能和一定的财富积累,多数人开始选择回乡。城镇职工也不例外,“4050”人员每年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为其安置。
  吃鱼吃中段,用工用年轻的——这是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最想拥有的状态。是啊,18—35岁的青壮年,体力好,能承受无休止的加班;学东西快,同样的时间可创造更多的价值;生病、工伤的概率低,能为企业省掉额外费用。但是,这种状况注定不可持续。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只用年轻劳动力。在供需对比悬殊、供给趋于无限时,用工方如此严苛的要求或许能暂时满足。随着供需对比改变,即使劳动力总量仍供大于求,企业弃用一半以上的大龄劳动力,也必然出现“招工难”。而且,“只用年轻的”反映出企业看重的就是“体力好、熟练”,对劳动力没什么长期使用和培养的计划。这也会使青壮劳动力“心寒”,期待能寻找到更有发展空间的岗位。
  一边提出近乎无理的招工条件,一边愁眉苦脸地抱怨“招工难”,这种人为制造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的做法,既不值得同情、也不值得政府部门为其绞尽脑汁招人。相形之下,占总量约一半的大龄劳动者的公平就业权更需要下大力气保障,劳动者劳动年限的有效利用问题更应引起关注。毕竟,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力资源大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劳动力供给仍处于高峰,还存在大量失业人员及未充分就业人员。积极引导企业善待大龄劳动力,通过提高就业能力形成劳动力的可持续供给,用工想来不会如此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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