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欠条形式确认拖欠员工工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应按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先裁后审的原则进行处理。用人单位以欠条形式对所欠工资等进行确认,并未改变双方争议的性质,故人民法院不能按一般民事案件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