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8826259499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业界动态

广州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17年4月6日  来源: 广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gzhgshlaw.com/

   农民工未办社保,单位也应为其先参加工伤保险。日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通知明确,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在本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应当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而未办理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用人单位,已在注册地为农民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的,应向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在注册地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相关材料;未在注册地为农民工办理参保缴费的,应在生产经营地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已为农民工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不得停保转为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对逃避参加其他险种的用人单位,按《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四章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查处。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的,依法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费用。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826259499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