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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
发布时间:
2016年6月29日
来源:
广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gzhgshlaw.com/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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