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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机关初任培训公务员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暨新录用公务员宣誓仪式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5年3月28日  来源: 广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gzhgshlaw.com/

8月23日上午,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组织的2011年中央机关初任培训公务员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暨新录用公务员宣誓仪式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杨士秋出席并讲话,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吴云华出席并带领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了宣誓,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副局长刘晔华主持了会议。


宣誓仪式上, 2011年中央机关新录用的1000余名公务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宪法,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务实创新;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据悉,新录用公务员宣誓仪式自2003年首次举行以来,已经成为初任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增强了新录用公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宣誓仪式后,由公务员先进模范代表周贤良、吴川、陈燕萍等同志作先进事迹报告。他们的事迹深深地打动了现场的每一位同志。参加初任培训的学员们说,三位先进模范是我们公务员队伍中的优秀代表,他们的报告感人至深、催人奋进,让我们感到了身上责任艰巨。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大家纷纷表示,要向他们学习,恪守公务员职业道德,坚定理想信念,增长知识本领,锤炼品德意志,矢志奋斗拼搏,努力做一名优秀的公务员。


杨士秋作了重要讲话,要求新录用公务员终生铭记和践行宣誓誓言,向三位公务员先进模范学习,并对大家提出了四点希望和要求:“修身、笃学、敬业、养廉”。修身,要争做一名有道德的公务员;笃学,要争做一名有能力的公务员;敬业,要争做一名有作为的公务员;养廉,要做一名有气节的公务员,以优异的成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丽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据悉,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应参加初任培训。中央机关初任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职业道德、机构编制与运作程序、机关工作与方法、公文写作与处理、角色转换与心理调适、保密教育、公务礼仪、公务员职业发展等,主要目的是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熟悉和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与技能,了解和把握机关工作的特点、程序和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尽快完成角色转变,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今年中央机关新录用的1130余名公务员在7月至9月分11期集中参加初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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