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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伤复发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6日 Tags: 旧伤复发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 广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gzhgshlaw.com/

旧伤复发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员工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后,依法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报销、停工留薪期待遇等权益。对于旧伤复发的情况,关键在于判断复发是否与既往的工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如果经医疗机构确认,复发确系原工伤引起,那么员工应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的报销、必要时的停工留薪等。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外派工作受伤算工伤吗?

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受伤,不论该任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执行,原则上都应视为工伤。关键在于判断受伤情况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以及是否因工作原因引起。外派工作人员虽然工作地点在国外,但他们仍然是为雇主服务,其在履行职务期间受到的伤害应当受到与国内员工同等的法律保护。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旧伤复发的员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核心在于工伤的认定及复发与原工伤的关联性确认。建议员工在旧伤复发时及时就医并申请工伤复发的确认,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顺利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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